11月14日,重庆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六大队执法人员对辖区高速公路用地和建控区进行无人机巡查时发现,G8515广泸高速上行147km处的一座桥下存在较多违法堆积物,大队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调查。
经过走访,六大队执法人员找到了当事人张某。在与执法人员的交谈过程中,张某表示由于家中空间有限,便将这些舍不得丢弃的柴禾、杂物摆放到了桥下,既不占用家中的空间,平时也可以遮风避雨。了解清楚事实后,执法人员耐心向张某宣讲高速公路有关法律法规,并指出在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堆积杂物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经过劝解,张某表示愿意立刻进行整改。考虑到张某已经年近70,为了尽快消除安全隐患,执法人员主动帮助张某搬走了桥下堆积的杂物,恢复了桥下空间原貌,保障了高速公路桥梁运行安全。
重庆交通执法总队提醒:在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堆放物品、倾倒垃圾、倾倒废弃物等行为属违法行为,不仅影响桥下空间的整洁和畅通,更给高速公路带来了安全隐患。下一步,交通执法部门将运用视频监控平台、无人机等科技手段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桥下空间的监管力度,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护路产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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